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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喀矿采告字〔2025〕3号)

来源:ob真人    发布时间:2025-04-22 09:00:19

  关于公开喀什地区总河(湖)长和副总河(湖)长、喀什地区自治区级及地区级河流河(段)长名单的公告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喀什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新疆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若干事项暂行办法》(新自然资规〔2021〕1号)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喀什地区行署批准,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喀什地区自然资源局委托对下列采矿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注:最终成交的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开采标高、面积、资源量等以与出让人签订的出让合同中确定的为准。

  (一)凡具备开采所需资金等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营利法人(除法律,法规另外有规定)均可申请竞买。

  (三)未曾出现矿业权竞买违约行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自然资源部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核查,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名单)。

  竞买人应具有与参与竞买采矿权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实力等,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环境保护、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法定义务。

  2.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04月23日至2025年05月08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喀什地区疏附县吾库萨克镇昆仑农批市场内西侧)。

  竞买申请人登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首页-矿权交易-交易公告-查看附件获取挂牌文件。

  1.报名时间: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4月22日18:00时止(以保证金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1)报名前的准备。凡有意参与采矿权网上挂牌交易的竞买人,均应在报名时间期限内到喀什市东城行政审批局一楼客户服务专区数字证书窗口办理CA锁,取得CA锁后方可参与网上报名申请,CA有效数字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及签章等。竞买申请的人能选择翔晟CFCA或者新疆CA,选其一即可,功能一致,具体办理方法及收费标准咨询CA公司。

  (2)竞买申请人取得CA有效数字证书后,持CA锁登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矿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指引做相关操作,竞买人需进行交易主体登录,完善诚信库基础信息,做好平台入库和网上报名。因配置不当或竞买人的计算机软件、硬件或网络发生故障不能正常参加竞买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挂牌出让活动不因此停止。

  (3)竞买申请人请于22025年03月21日至2025年04月22日18:00前,登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持CA数字证书登录进行网上上传报名资料和缴纳竞买保证金。

  (8)上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平台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的截图或报告。

  注: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须提供第5项材料;需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PDF格式)。

  竞买人的报名申请资料由出让人在线进行资格审核检查,确认竞买资格后,出具《竞买资格确认书》(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

  本次挂牌全部采取线上交易,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增价幅度为5万元或是5万元的整倍数,竞价规则如下:

  1.挂牌竞价阶段。2025年04月10日至2025年04月23日17:00止,即自报名截止日之后的10个工作日。竞买人报价时,若为第一人报价,其报价不能低于挂牌起始价;若已有报价的,其报价不能低于此前最高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2.询问阶段。2025年04月23日17:00,挂牌竞价期限截止时,竞价系统进入5分钟询问期,若无竞买人继续参加竞价,则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的竞得人;若有除当前最高报价者外,还有继续竞价的,将转入延时阶段。当只有1家报价时,交易系统将不再进入询问期,直接成交。

  3.延时阶段。由延时竞价和若干个延时加价(5分钟)阶段组成。延时竞价时间设定为5分钟,5分钟届满系统进入延时加价阶段,每个延时加价阶段设置时间为5分钟,直至出现第一次5分钟无人加价,此前最高报价者为该挂牌竞得人。

  (二)报价规则。竞买人需按照挂牌出让公告中相应的增价幅度或增加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报价高于前次报价即为有效报价,但不受上一竞买人报价倍数约束。

  (三)竞买人参与延时竞价、延时加价的条件。在10个工作日挂牌竞价阶段内所有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延时竞价,未报价或报价无效的竞买人不能参加延时竞价。

  (1)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合乎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乎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2)有底价的,不低于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底价的,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如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底价,挂牌成交。

  竞买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04月09日18:00前缴纳竞买保证金。(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的名称、诚信库录入的名称一致,以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金额详见《出让采矿权项目基本情况表》)。

  挂牌成交后,竞买人成为竞得人时竞买保证金即刻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挂牌结束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参照《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的收费标准,的收费标准,收取矿业权交易服务费。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与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让人当场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并参照《关于规范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新发改服价[2020]578号)在成交确认10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服务费,未在约定期限内缴清交易服务费,竞买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并承担对应竞买违约责任,交易服务费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10个工作日。

  竞得人应在成交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逾期不签订合同,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得人承担违约责任。

  4.竞得人需按照有关要求自觉接受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利、应急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动态管理。

  (二)竞得人须承担绿色矿山建设的主体责任,要依据《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建议》(国土资规〔2017〕4号)文件精神,按照绿色矿山发展的标准做绿色矿山建设,打造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环境优良、区域经济良性发展的绿色矿业。竞得人在以后的开发利用中必须严格按照绿色矿山的标准,建设、投产。

  (三)竞得人要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原则,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

  (四)竞得人一定要按照国家、自治区、地区、县市有关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工作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要求,建立基金存储账户,依据《方案》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土地复垦工作,并依法履行相关义务。

  (六)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

  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予以澄清。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别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和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竞买保证金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负赔偿相应的责任,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及不能如期按规(约)定交纳交易服务费的;

  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

  (一)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书面报名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其他方式的报名,均以网上报名为准。

  (二)本次采矿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以挂牌出让前最后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开办单位:喀什地区行政公署 主办单位: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 承办单位:喀什地区电子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