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专门围绕“推动房地产高水平发展”作了系统阐述:“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商品房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制度。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满足城镇工薪群体和各类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因城施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的品质提升行动。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五”时期,我国房地产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开启的新模式,可以概括为六个“新”:新定位、新制度、新供给、新需求、新品质、新治理。
“十五五”时期,我国房地产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将实现定位转变,即从单一的经济刺激工具或民生保障底线,升级为“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框架下的关键环节,形成我国房地产高水平发展的“升级版”定位。“十五五”时期,我国房地产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将与促进消费、扩大投资、优化区域布局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等国家战略深层次地融合,形成高位战略协同,成为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撑。也就是说,“十五五”时期,我国房地产高水平发展的逻辑,从“以地谋发展”转向“以人定供需”,将城市发展重心从土地财政回归到满足人的住房需求。
“十五五”时期,我国房地产开发制度将实施“项目开发公司制”,项目交付前严禁投资人违规抽挪资金,防范项目烂尾。在融资制度方面,将推行“主办银行制”,构建“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发展REITs等多元化融资渠道。在销售制度上,深化推进“现房销售制”,完善预售资金监管,实现“所见即所得”,保障购房者权益。在房地产管理上,将建立和完善“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制度”首次被写入《建议》中,包含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的品质安全保险三项制度,推进我国房地产制度体系从“建房”向“管房”延伸。特别是要引入智慧物业、社区服务等增值功能,实现住房从“物理空间”到“生活场景”的转变;物业服务从“对物的服务”转向“对人的服务”,涵盖养老、托幼、应急处理等全龄化需求,提升居住幸福感;建立“房屋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和公共账户组成),为房屋长期维护提供稳定资产金额来源,解决维修资金不足等难题。
“十五五”时期,我国房地产供给模式将实现重大转变,即从过去的“增量开发为主”转向“十五五”时期的“存量优化+增量精准补位”的双轮驱动。存量优化,着力通过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更新等盘活存量资源。“十四五”时期,全国已改造24万余个城中村、老旧小区,惠及1.1亿居民,“十五五”时期我国房地产存量优化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多元结构供给,着力构建“商品住房+保障住房”协同发展格局,实现“高端有市场、中端有支持、低端有保障”,推进保障房升级,精准测算需求,从有效增加到优化供给,更看重区域均衡、产品结构与品质提升。
“十五五”时期,我国将以人口高水平发展为导向,围绕家庭小型化、老龄化等人口结构变化优化住房设计,增加适老化住房、小户型功能性住房供给。对住房实施精准匹配,《建议》首次提出“因城施策增加改善性住房供给”,房地产政策不搞“一刀切”,针对不同城市特点实施差异化政策。逐步优化住房消费环境,清理住房消费不合理限制性措施,降低交易门槛和成本,破除公积金跨区域使用等隐性壁垒,实现“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的转变。
“十五五”时期,我国房地产高水平质量的发展将聚焦品质革命,实现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根本性转变,“好房子”首次被写入《建议》中,提出了“好房子”的品质标准,也就是要着力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四大维度的高品质住房,具体体现为“六不六防三省三要”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表示,建设“好房子”要重点抓五个方面,即好标准、好设计、好材料、好建造、好运维,其中特别提到了以解决人民群众居住痛点和现实需求为导向的“6633”(“六不”——不霉、不堵、不漏、不吵、不裂、不臭,“六防”——防电、防火、防灾、防盗、防撞、防摔,“三省”——省心、省地、省钱,“三要”——要健康、要实用、要关怀)作为“十五五”时期“好房子”建造要点。“十五五”时期,还要大力实施住房品质提升工程,实施房屋品质提升工程和物业服务的品质提升行动,推动行业从规模、速度竞争转向产品力、科技力和服务力的比拼,促进房地产绿色智慧发展,推广绿色建筑、低碳住宅和智慧家居,为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应用提供广阔空间,释放住房扩内需、促消费的潜能。
“十五五”时期,我国房地产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要以核心城市群、都市圈为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载体,同时推动城乡融合,形成“城市高水平发展+乡村特色补充”的协同格局。推进城市更新升级,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创新投融资模式,发挥城市更新稳投资、扩内需的综合效用。“十五五”时期,我国房地产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要构建要素联动制度安排,建立“人房地钱”要素联动机制,实现“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的精准配置,打破部门壁垒,形成政策合力,避免房地产政策的合成谬误。加强房地产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中的风险防控,完善“民生有保障、市场有活力”的房地产高水平发展生态。
总而言之,“十五五”时期,我国房地产高水平发展的核心是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本质是构建以人民为中心的住房发展体系。我国房地产高水平发展的六个“新”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关联、相互支撑的有机整体,共同构成了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重大变化的治本之策,有助于以房地产高水平发展赋能接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从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实的住房保障。